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找回密码
搜博主日志:  
 
王怡的麦克风(法律版)
http://wangyi.fyfz.cn
个人资料

昵  称: 王怡
建立日期: 2006-03-24
个人自述: 我们的麦克风,他们的窃听器。谁抢走了我的麦克风,谁美得惊动了中央,请联络wangyi64@gmail.com
RSS订阅
加为友情链接
加为我的好友
发站内信
加为关注
写留言
访问计数: 463842
共发表日志: 75
评论: 79
[日历]

[最新日志]
《宪政主义:观念和制度的转捩》
巴别塔与立宪政体——基督教政治
政治神学的可能性:基督教与自由
司法与大陆的宪政转型(三)司法
司法与大陆的宪政转型(二)司法
司法与大陆宪政转型(一)主权者
推荐网络思想刊物《前沿周刊》
分权、财政与联邦主义——浙江大
私有产权和制度转型的“70大限”
宪政主义的“第三波”——“华东

[最新评论]
湖北律师论坛www.hblslt.com祝
慕名而来,不虚此行。转载了,谢
敬请先生关注:凰岙村会是第二个
理论的新见不能代替实实在在的证
王兄,还有吗?进半年都在看你的
王怡君:你好。不知为何,你的信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付军律师fuj
王怡兄,您好.我是学诉讼法的,
所以爱王怡者,盖其知人生之有涯
中秋佳节已至,我把问候遥相寄:皓
[友情链接]
法律网主页
博客网专栏
王怡的麦克风(福
大风在线
关注陈光诚


 
 
首页|故居(59)|演讲(4)|刀笔(3)|消息(2)|论衡(7)|全部日志|图片
 
《宪政主义:观念和制度的转捩》一书的后记 (2006-07-27 13:43:00)阅读次数:6297

这是几年来,我在学术上持自由主义和宪政主义立场的一些研究。权利优先于善,自由高于民主,是自由主义进路的一个起点。但宪政主义超验之维的凸现,使得在受到法治主义道路约束的前提下,一种对于道德价值和一个自由的人类共同体的盼望与保守重新被呼唤出来。这既与一种自然主义的自由主义观有差异,更与一些人在非自由主义与非法治主义路径下对于政治德性的大言澹澹迥异。坚持人类有限的生存经验中所沉淀的普世的价值约束和制度约束,是我一切学术思考与现实关怀的一个发生点。

我还深刻的记得,1996。。。

查看全文 | 评论(14)
巴别塔与立宪政体——基督教政治哲学札记之一 (2006-07-27 11:54:00)阅读次数:4079

  不顾上帝的律法,只是考虑人的意见,任何法律都会趋于乖谬。” 。。。
查看全文 | 评论(1)
政治神学的可能性:基督教与自由主义 (2006-07-27 11:49:00)阅读次数:3709

 —— 2005年1月2日在北京“基督教与宪政”研讨会的发言 这些年来,我们都是由自由主义的基本立场然后往回走。我是一个保守主义者,成为基督徒后更加是一个保守主义者,我的思想立场就是不断回到古典,而不是朝向世界。往前走,自由主义遭遇和左派的论战,和后现代的泥潭。国内自由主义在往前走的路上,没有作出太多的贡献,多少年来只是在捍卫一些底线和常识,还将继续捍卫下去。但自由主义本身的立场包括一些差异没。。。
查看全文 | 评论(0)
司法与大陆的宪政转型(三)司法与地方主义 (2006-04-03 23:58:00)阅读次数:2978

在大陆对司法独立的探讨中,有一个略有偏差的争论。总有人希望加强司法系统的“垂直管理”。将地方法院看作“中央权力机构”,看作最高法院的某种派出机构。期望法院系统能作为一个整体,有利于增强在行政系统面前的独立性。于是“司法地方化”或司法权的地方性质成为一个被批评的概念。论者往往将这个概念与令人深恶痛绝的行政对司法的干扰、及司法的地方保护主义轻易划上等号。殊不知垂直化的结果就是行政化。也有人以“国家权力机关”的属性来否定地方法院的地方性质。这也是典型的将中央简单等同于国家的大一统思维范式。地方是与中央对应的概念,而不是与国家相反的概念。司法权的“中央性质”或“地方性质”,与地方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之间并无冲突。但这种以“司法垂直化”抵御“司法地方化”的主张有一定影响,甚至最高法院早先的一些改革措。。。

查看全文 | 评论(1)
司法与大陆的宪政转型(二)司法宪政主义 (2006-03-29 12:53:00)阅读次数:2542

对于一个国家的自由来说,最为至关重要的乃是人民应当受到法律的统治
——《1660年威斯敏斯特议会宣言》

国王应当不受制于任何人,但应受制于上帝和法律。
——柯克

对比“议行合一”和“分权制衡”这两种思路。会发现司法权在宪政制度中可能具有的特殊性质。出于对孟德斯鸠式三权分立理论的不满,有人提出“统治权”与“司法权”的两分法 ,可能具有一种更非常鲜明的宪政主义色彩。因为它概括出宪政主义不同于民主主义的两个精髓,一是对一种支配性的公共权力(行政和立法)在整体上的质疑和制衡,二是对司法权捍卫原则、理性、在先价值和宪法权威的宪政功能的高度张扬。

在奠定了民主制和分权模式的前提下,美国宪政的历程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司法权崛起的历程。《左传•成公十三年》中有句名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我将这句话拿来作为对统治权与司法权两分的一个本土思想诠释。用“祀与戎”的两分法。。。

查看全文 | 评论(1)
司法与大陆宪政转型(一)主权者的自我约束 (2006-03-28 14:38:00)阅读次数:3722
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看重有势力的人。只要按着公义审判你的邻舍。

——《旧约·利未记》第19章

。。。

查看全文 | 评论(2)
推荐网络思想刊物《前沿周刊》 (2006-03-28 00:38:00)阅读次数:2332

周刊页面地址:http://www.blsq.com/qianyan/

以往周刊地址:http://www.blsq.com/list_new.asp?classid=45。。。

查看全文 | 评论(2)
分权、财政与联邦主义——浙江大学演讲 (2006-03-24 21:17:00)阅读次数:2551
    一、赋税问题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老子》七十五章
   
    国家的税收就是国家。
    ——柏克《法国革命反思录》
    
    
    财产权的逻辑就是宪政的逻辑。从私有财产到国有财产,有两种方法可以完成这个转换,一是暴力,一是赋税。如果以暴力方式攫取私有财富,我们可以将其看作对私有财产的否定。但一旦使用赋税方式,就意味着国家对于私有财产权的承认。凡以赋税方式获得岁入的国家,都等于在逻辑上承认了私有财产先于国家而存在。从这个角度看,凡没有建立宪政民主制度的国家,其赋税都是缺乏政治合法性的。因为只有当私有财产是神圣的和在先的,国家财产才可能是正当的。用下面这个递进来表示:
 。。。
查看全文 | 评论(1)
私有产权和制度转型的“70大限” (2006-03-24 21:15:00)阅读次数:1687
    名义上,大多数人花半辈子的钱,拥有了一套或几套私人房屋的所有权。也可以将精美的房屋所有权证死死攥在手里。但这并不代表财产权的牢靠。“所有权”这个词的核心就是永久性的占有和用益的权利。它只可能在三种情况下消失:主人抛弃,国家征用(要有补偿)或者客体灭失。一切有时间限制的权利是不配称之为所有权的。因为它们可能仅仅因为时间“嘀嗒嘀嗒”的经过,就人间蒸发了。
   
   
    我们的房屋所有权,就是一种与所有权的性质背道而驰的权利。它被捆绑在40年(商业用地)至70年(居民用地)不等的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上。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的续期必须重新批准,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的建筑物,都会被政府无偿收回。这就是最近开始被舆论关注的“70大限”问题。
   
   
   。。。
查看全文 | 评论(0)
宪政主义的“第三波”——“华东师大”演讲 (2006-03-24 20:55:00)阅读次数:2103


    一、宪政与乌托邦
   
    有人把宪政和革命视为启蒙运动的两大遗产。这样我们可以把宪政看作摆脱传统君主或其他专制政体的两条可能的道路之一。一条是“民粹主义的道路”,把主权象征性和整全性的转交给人民,并把抽象的人民在意识形态上捧为新的君主。这种来自抽象概念的纯粹性藐视整个传统,也藐视身在传统之中的每一个有血肉的个人。因此多半会导致一条激进的革命以及不断革命的方向。另一条是宪政主义的道路,主张对主权加以法律化的限制 。它关心的是权力的范围和限度,而不仅仅是权力握在谁的手中。它区分政治制度和市民社会的二元化,并在权利优先的前提下承认国家权力的消极性,因此避免了社会革命的乌托邦道路。如果说全权民主的流行口号是“一切权力归人民”,那么宪政主义的口号,显然就是“一切权力不归任何人” 。
   
    然而,由法国大革命鼓舞出的革命激情和百年来遍布四海之内的实践,却是温和的宪政主义无法与之匹敌的。新共和主义学者阿伦特曾指出,在思想史的影响力上,法国大革命非常成功,而美国独立战争则微乎其微。这是令人丧气但是准。。。

查看全文 | 评论(0)